setupcad 发表于 2006-7-15 21:37:00

一个气愤的被恐吓者的质问

深圳市知慧家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ourkw.com),你公司委托三人来我司处理的业务纠纷时,采用极其不合适的方式,扬言和

社会不良势力有某种关系,扰惊四邻,其中一人私下对我进行恐吓。整件事情对我个人已经造成极大的影响。请问:
1)你们全权委托的人的行为是否代表你公司的行为?
2)难道这种方式是你公司一贯处理问题的方式吗?
3)你公司处理问题时候的方式是否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的“八荣八耻”中的第一条“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和第七条“以遵纪

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相背离?

A、如果你不认可第1)点,那么第2)、3)点将与你公司无关,结果是否可以说明不具有自我批评和承担的勇气
B、如果你认可第1)点,结果是否可以说明至少是不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的思想

不管你们还会采用什么不合适的方式,我相信违背精神文明建设的东西都会被over掉的。
           (setupca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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