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疯靓姐 发表于 2006-7-25 15:42:00

[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要求不算高,请细看:

1、男性:年龄28-35岁(女士或非男非女的就请不用往下看浪费时间了)
  
2、身高161cm以上就可以了(本人也只有158cm),体重在正常范围内就行了,要求不高注意以下条件:

3、只是好奇的、只是想玩玩的、还不想结婚的请不要浪费时间往下看了,直接性不予考虑能明确理解“当家的”这一重要职位的具体含义并自认能胜任这一职位的可以继续阅读以下条件

4、父亲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本人父母皆是本科学历),本人条件好,此点可以放宽

5、双亲其中一人需具备党员身份,且党龄在10年以上(本人母亲为30年之老党员)的优先考虑!

6、双亲其中一方有在农村生活20年经历者优先考虑(本人父母皆如此)

7、本人直系兄弟姐妹不超过一人
  
8、本人需在本市生活3年以上,并有定居打算本人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
  
9、本人需有至少2年社会工作经历(直博等不予考虑)本人需为国家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
  
10、就学期间与异性同居的不予考虑

11、与4个以上女性发生性经历的不予考虑

12、因同一女子而具有两次被甩经历的不予考虑

13、离异的不予考虑 j}'

14、能够读懂《围城》的优先考虑

  
15、能够在《东周列国志》中找出20个以上的典故 的优先考虑

16、阅读过《红与黑》、《呼啸山庄》、《简·爱》等文学著作阅读过《悲惨世界》、《狂人日记》等著作的优先考虑能够分清“火线、零线、地线”的优先考虑 EB
  
17、能够主动换灯泡并会换而且换得好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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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能够说出我国党中央书记、国务院总理、国家军委主席、国家主席是何人

19、基本了解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

20、基本了解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和义务

21、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若条件优秀,可放宽到二级甲等)所染发色张扬的(如白色、绿色、赤红、金黄等)不予考虑耳洞穿了的不予考虑

22、周末睡懒觉经常超过11点的不予考虑 RhgIuz

23、周末睡懒觉经常不超过9点的不予考虑

24、房间物品摆放十分整齐,给人以宾馆感觉的不予考虑房间物品摆放十分杂乱,给人以宿舍感觉的不予考虑经常表现出对女友的朋友不喜欢的不予考虑

25、知道BBS,了解并曾注册过,有版主经历的优先

26、会用10种以上常用软件 :

27、经常坦然面对女士支付账单的不予考虑

28、经常与其他男士抢着支付餐费的不予考虑

29、异性朋友超过15名(或在15名内超过同性朋友一倍以上的)不予考虑

30、丢三拉四的不予考虑

31、平均每周肢体受伤一次以上的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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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平均每月均有打碎玻璃器皿、打翻液体器具等两次以上的不予考虑

33、使用5种以上护肤品的不予考虑 ],

34、不使用护肤品的不予考虑

35、尊重生命,尊重小动物的生活习惯

36、尊重服务人员和他们的劳动成果

37、会做饭,或有做饭意识的优先

38、会熟练使用筷子,并且手势正确优先考虑

笨笨爱逗点 发表于 2006-7-26 09:37: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她在找什么?

hollyhr 发表于 2006-7-26 09:40: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支持

玉面清风 发表于 2006-7-26 13:18: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bonniecai 发表于 2006-7-26 15:11: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下辈子还找不到.

宁静志远 发表于 2006-7-26 15:51: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要求不高,很难达到

钱庄 发表于 2006-7-26 16:28: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baoxixi 发表于 2006-7-26 16:34: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狗人 发表于 2006-7-26 16:42:00

RE:[转载] 暴强!深圳某白领丽人的征婚启示!!!!!

要求不高,能完全符合以上条件者几乎为零。

namoemituofo 发表于 2006-7-27 01:43:00

请继续细化!

不知晚上经常很晚睡觉的是否考虑?--请搂主继续细化以上内容,否则本人太符合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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