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请教关于公司安排休息的问题
如果公司因为产量不足而让部分一线员工回去休假,等有了产量要求再来上班,那么休假中的工资是如何结算的呢?各种福利和奖金呢?我记得有这样的规定的,可是一时不知道在哪里,只能请教各位了,谢谢!用户“风一样的女子”于2006-10-14 15:15:33编辑过此帖。
RE:[原创] 请教关于公司安排休息的问题
《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如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发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贵公司的情况我觉得可以考虑以下两个方法:
1、变更劳动合同,将工资的支付方式由月薪改为日薪。按照上班的天数支付工资。
2、部分员工采用从另外一个公司(如A公司)派遣方式雇用,贵公司与A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待遇条件。产量不足时解除劳务合同。
关于福利和奖金的问题,如果贵公司直接雇用的话,只要保持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法定的福利(社保和公积金)、其他的额外福利可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如:未上班时,当日餐费补贴扣减等),奖金的支付完全按公司的规定的执行。
RE:[原创] 请教关于公司安排休息的问题
谢谢楼上,可是,有没有朋友有全国性或者江苏省的规定呢?我们公司在江苏。我们采用了楼上的第二种方法,但是还是有这样的问题,呵呵,产量变化太大了
RE:[原创] 请教关于公司安排休息的问题
谢谢楼上,可是,有没有朋友有全国性或者江苏省的规定呢?我们公司在江苏。我们采用了楼上的第二种方法,但是还是有这样的问题,呵呵,产量变化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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