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男子冒充记者向企业敲诈380万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3:30 法制晚报本报讯(记者 付中)以发表负面报道相威胁,假记者李凌向某日用品公司索要380万元“封口费”。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勒索案。
9时,李凌被法警带进法庭,穿着号服的他一脸沮丧。开庭前法官告诉记者,李凌虽然自称是中国投诉网的记者,但经过调查,他并没有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签发的记者证,属于假记者。
因为以记者名义向企业敲诈380万元之巨,李凌的案子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进入法庭后,李凌还没坐到椅子上,就被记者们团团围住,拍照的拍照,摄像的摄像。
“接到所谓的投诉,你就威胁当事公司要发负面新闻,你这是什么行为?”
“法官,我有特殊情况。当时,我爸爸病重,需要钱。”
“你爸爸病重和你写负面新闻有什么关系吗?”法官厉声问道。
听到这话,李凌显得十分尴尬,嘴唇抖动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收对方公司的钱了吗?”
“在一个宾馆房间里,对方公司的一个领导给了我一个大信封,他给我,我就要了,但里面有什么,我一直没看。”李凌说。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几个记者不由得轻轻笑出了声。
接着公诉人开始出示证据,李凌的头渐渐低了下来:“法官,我认罪,我错了,不该这么做。”在最后阶段,李凌再也压抑不住情绪,哭出了声。见记者们纷纷冲上来拍自己,李凌赶紧捂着脸,和法警一同离去。案情回放
据指控,从去年9月开始,李凌了解到,某日用品公司生产的口服芦荟产品存在问题,他立即到该日用品公司的生产地进行了实地调查,但未发现该公司有任何不当行为。
尽管如此,李凌还是与日用品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声称如果该公司不肯支付自己380万元“封口费”的话,自己将会撰写文章,进行负面报道。
今年6月25日,李凌从该公司一位负责人手中拿走了10万元现金,但他却没想到,该公司此前已经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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