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rs 发表于 2006-12-30 13:39:00

[转载] 在自己的国家工作被歧视是一种耻辱!!!!!!

在自己的国家工作被歧视是一种耻辱
2006年,宁波唯益路服饰整理有限公司(日资企业),因为没有到下班时间,提前脱了工作帽,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规定,被日本籍主管打了头部,一个打工妹因为没

有受伤,经过调解,得到了4500元的赔偿;另一个打工妹的耳朵被打成右耳中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现警方仍在处理中。

2006年,飞利浦再次逼签中方员签定卖身契,作为企业资产出售与CEC。据飞利浦内部的可靠消息称,此次的协议书只适用于飞利浦手机业务部的中国大陆员工,但

是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法国、新加坡、香港、菲律宾)的员工将有另行安排。这就意味着可能只有中国大陆的员工将获不得任何赔偿进入CEC。

还有更多的事件,由于诸多的因素影响,未被世人知晓就被封锁。

在中国的土地上,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公民,在自已的国家工作,但我们受到了多少不公正的待遇和歧视??

我们作为公民在自己的国家受到外国人的歧视的日子还要延续多少???!!!


民族当自强,才能不会被轻视和看不起!!
一个国家需要强大,才能受到尊敬!!
为祖国的发展,民族经济的腾飞,你将会怎样尽你的一份力量?


我们需要的民族产业的振兴,国产技术和实力的提升,需要的是用实力狙击甚至反攻。

我用国货我自豪!作为中国人。请使用国货,用实际行动,为民族产业的发展和腾飞,作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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