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 发表于 2007-1-21 22:12:00

过年了,几家欢喜几家忧

在这家公司满满算起来截止今月有一年五个月,整个公司有两年以上的不超过15人,噢,忘了补上一句,我是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公司员工算上物业有250人左右。我们现在有两个项目,一个项目今年五月交楼,现在工程已进入最后阶段,工程部本有23个人,工程之初和老板签订了项目管理合同,有奖金几十万,可是临到年末,有一个月的时候就过年了,员工一分钱没有拿到,还没以回家休息的名义,遣回家的一大半,同时员工在休息期间能够拿到的工资只有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只有690元,员工在休息期间还不可以找工作,否则以此名义为由和公司自动解约,其实很明白的变向解雇。员工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以为自己财大气粗,告诉员工,我企业多大,你有本事就去告,看你大还是公司大。过年了,想到过年,想起这些员工,我不由的心酸,此次事件是人力资源部一手操作的,因为老板喜欢,名义上是为老板省钱,人力资源部可以领功了。过年了,想起这些,不知道说什么。

受不了了 发表于 2007-1-22 17:49:00

RE:过年了,几家欢喜几家忧

聪笨笨 发表于 2007-1-25 10:21:00

RE:过年了,几家欢喜几家忧

如果老板吩咐的事情,过不了心理道德观,我会选择走人。免得晚上做噩梦。

crystalwxq2004 发表于 2007-1-25 16:00:00

RE:过年了,几家欢喜几家忧

政府、法律的力量值得深思

凌风 发表于 2007-1-26 12:09:00

观点

以下是引用crystalwxq2004在2007-1-25 16:00:14的发言
政府、法律的力量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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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要政绩,员工打官司花不起钱请律师。这就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

znlily 发表于 2007-1-27 11:22:00

RE:过年了,几家欢喜几家忧

还是趁早跳槽,在这种公司前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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