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秋先生 发表于 2007-4-4 08:31:00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怎么处理?

我公司一名员工2006年11月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现在还在医疗期,公司今年3月才办理医保,请问:

1、办理医保前的医疗费用按医保标准报销合法吗?

2、办理医保后公司可否不报销医疗费?

3、根据劳部发479号文规定,医疗期满未治愈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caohaiwei 发表于 2007-4-4 20:43:00

RE: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怎么处理?

1、未办理医保的,按照医保的标准报销医药费;办理后,职工的医药费公司一般不再报销。
2、医疗期满后仍未治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以每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为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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