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月依依 发表于 2007-4-11 09:57:00

请教关于辞退员工,给予补偿金的几个问题

劳动法中对相关的问题说得比较笼统,向各位请教一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什么情况是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比如,一个员工连续旷工15天,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辞退该员工,这种情况给予补偿金吗

我空空 发表于 2007-4-11 14:05:00

RE:请教关于辞退员工,给予补偿金的几个问题

在北京市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个概念,补偿金是肯定要付的,赔偿金视情况而定。

西山睛雪 发表于 2007-4-26 13:09:00

RE:请教关于辞退员工,给予补偿金的几个问题

虫子大哥 发表于 2007-4-28 21:11:00

RE:请教关于辞退员工,给予补偿金的几个问题

你举例的情况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是:1、此条规定于公司规章制度内,且已经公示或当事人应当知晓;2、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欣然 发表于 2007-4-30 15:16:00

RE:请教关于辞退员工,给予补偿金的几个问题

同意虫子大哥的意见。
因为违反劳动纪律而辞退的员工在以前那叫开除。
不用补偿也不用赔偿。

秋水海棠 发表于 2007-5-8 15:55:00

RE:请教关于辞退员工,给予补偿金的几个问题

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走旷工程序,好象十五天短了些.国家对旷工的处理程序要求比较严格,也很繁琐.建议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在书面体现因旷工所以辞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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