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200x 发表于 2007-4-24 11:04:00

[原创] 合同解除问题

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上规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辞职或合同到期都要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我的合同是6月份到期,按照合同上规定,我要辞职的话3月份就要递辞职报告了,现在已经是4月份了,请问我要辞职的话,没有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公司会不会构成违约?公司的这种规定合法吗?

linda888 发表于 2007-4-24 14:20:00

RE:[原创] 合同解除问题

好像不符合劳动法,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应该就没有问题的

52sunco 发表于 2007-4-24 15:50:00

RE:[原创] 合同解除问题

同意楼上的~

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期满即可无条件离职。不过需要有证据的哦~
辞职书等HR或老总签收过,留好证据,1个月后合法闪人。

“他们不愿签收”??那就用EMS快递方式,在四联单上写清"XXX的离职申请",公司收下就视同HR收到。1个月后凭EMS底联闪人~

南来北网 发表于 2007-4-29 14:46:00

RE:[原创] 合同解除问题

在合同期限内,如果员工要离职,只需提前1个月就足够了,到时单位同意不同意都得照办。
如果合同到期的这种,公司应该在到期前1个月内征求员工续签意见和告知单位续签意见,否则,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天津龙华 发表于 2007-5-2 09:50:00

RE:[原创] 合同解除问题

合同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我认为不妥应该按照合同办事。

风一样的女子 发表于 2007-5-14 14:28:00

RE:[原创] 合同解除问题

我也觉得楼上的看法有道理,当法律和鉴定过的合同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以哪个为准呢?就如案例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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