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关于婚假的问题
各地的婚假规定是不一样的吧请问南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RE:[原创] 关于婚假的问题
婚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都有说……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用户“生榨米粉”于2007-6-4 17:32:07编辑过此帖。
RE:[原创] 关于婚假的问题
晚婚13天,其中婚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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