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_sailor 发表于 2007-8-7 13:59:00

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不能收押金

是否可以考虑在离职的时候,要其交还工作服,若未交还,可以在其离职结算工资的工资中扣除

花开在南方 发表于 2007-8-16 14:40:00

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不能以任何名益收取押金.
当然不合法.

但的确没有什么条文是给企业用来避免这一部分损失的.

人力资源者 发表于 2007-8-21 11:17:00

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工作服应该免费,还收什么费用,这是福利,否则就是变相乱收费!呵呵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07-8-21 14:35:00

....

li_sailor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
不能收押金
是否可以考虑在离职的时候,要其交还工作服,若未交还,可以在其离职结算工资的工资中扣除

我的意思基本和上面一样,离职的时候没有交还,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可问题的关键是,他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有了工资之后,这样做才可以。如果要严禁的做,最好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避免造成人力资源者说的那种情况的发生:工作服应该免费,还收什么费用,这是福利,否则就是变相乱收费!(有时候员工就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你不希望员工这么认为,就必须事先说明)

cjvc 发表于 2007-8-21 20:04:00

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收押金肯定不行了
楼上说的 考虑在离职的时候,要其交还工作服,若未交还,可以在其离职结算工资的工资中扣除  不失为一种方法,不知是否可行?

szgr007 发表于 2010-4-14 22:36:00

回复: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这样肯定不行的,公司会承担很大风险。

lucky236 发表于 2010-4-15 14:26:00

回复: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不能收,不能扣。

sleim 发表于 2010-6-17 15:44:00

回复: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劳动合同法84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服属于企业的福利待遇,是劳动保护用品的一部分,所以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工作服归还和损坏为由变相收取员工的财物及克扣员工的工资。

sophie1108 发表于 2010-6-17 15:51:00

回复: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我觉得不可以收押金。
我们公司的员工离职的时候要全部交回工作服工作鞋办公文具等,这是离职交接的一部分。
及时施救的工作服,也会发放给下一任员工,这样可以适当的控制成本。

fish1182 发表于 2010-6-17 23:53:00

回复: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有工服押金的收据吗?

有收据的话,仲裁会支持。

可以试试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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