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晕1234 发表于 2007-8-1 01:42:00

[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强三优” 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属单位绩效考核是电力公司依据国家、市电力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电力公司的各项法规、制度、条例、办法和规定,对所属单位进行管理并强化其责任意识、约束其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电力公司根据各所属单位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确定各单位的业绩考核指标及考核指标目标值。
第四条  本办法遵循下列原则:
(一)关键性和全面性相结合原则。要突出公司发展战略和核心业务目标,落实重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公司所承担的全面工作。
(二)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设置关键指标考核要体现公司整体工作目标和对各单位的共性要求,同时结合各单位特点设置分类指标考核。
(三)简洁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设置力求少而精,考核方式要简单易行,明确引导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重点的有效落实。
第六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所属单位:十六个供电公司、六个生产单位(输电公司、变电公司、通信自动化公司、试验研究中心、电缆公司、电力电能计量中心)、三个其它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综合产业管理中心),六个关联单位(电力工程公司、电力设计院、电力工程管理中心(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物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第二章  业绩考核的管理和运作
第七六条  设立电力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公司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公司本部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核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及目标值、考核结果等。
第八七条  设立绩效考核办公室,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考核会议,并对考核结果公示。办公室成员由公司本部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三章 所属单位考核内容
第十五八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绩效考核管理为采取季度统计,年度考核的方式。
第十六九条  对直属单位的考核内容包括关键指标、分类指标和辅助考核内容。关键指标是指在资产经营、安全生产、精神文明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各单位要求的否决性内容。分类指标是指体现各单位业务范围和实际工作业绩的指标。电力公司
  所属所属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强三优” 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系统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的全面落实,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现代电力企业发展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属单位业绩效考核是电力公司依据国家、市电力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电力公司的各项法规、制度、条例、办法和规定,对所属单位进行管理并强化其责任意识、约束其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电力公司根据各所属单位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确定各单位的业绩考核指标及考核指标目标值。
第四三条  本办法遵循下列原则:
(一)关键性和全面性相结合原则。要突出公司发展战略和核心业务目标,落实重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公司所承担的全面工作。
(二)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设置保障关键指标考核要体现公司整体工作目标和对各单位的共性要求,同时结合各单位特点设置分类指标考核。
(三)简洁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设置力求少而精,考核方式要简单易行,明确引导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重点的有效落实。
第五四条  业绩效考核由资产经营指标、安全指标、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优质服务、同业对标等考核内容组成。考核结果与所属单位工资总额挂钩。考核相关额度挂钩,并作为电力公司考核评价各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工作以及评选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
第六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直属所属单位:十六个供电公司直属供电公司、六个生产单位直属生产单位(输电公司、变电公司、通信自动化公司、试验研究中心、电缆公司、电力电能计量中心)、三个其它单位直属其它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综合产业管理中心),六个关联单位(、物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路灯管理中心)。
   
第二章  业绩考核的管理和运作
第五第七条  设立电力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公司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发展策划综合计划部、战略规划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电网基建设部、市场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农电工作部、行政管理部中心、保卫部、监察部室、工会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核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及目标值、考核结果等。
第六第八条  设立绩效考核办公室,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考核会议,并对考核结果公示。办公室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发展策划部、综合计划部、战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基建电网建设部、市场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农电工作部、行政管理中心部、保卫部、监察室部、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眼晕1234 发表于 2007-8-1 01:43:00

RE:[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第九条  财务部、营销部、生技部是经营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发策部、基建部、计量中心、调通中心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
第八第十条  安全监督部是安全生产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生产技术部、基电网建设部部、市场营销部、农电工作部、调度通信中心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
第九第十一条  政治工作部是精神文明与党风廉政建设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中心部、监察室部、工会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
第十二条  市场营销部是优质服务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生产技术部、监察室部、客服中心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
第十一第十三条  生产技术部是同业对标考核工作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
第十二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绩效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协调考核管理工作,汇总考核指标目标值和考核意见等,并提出具体的兑现方式。

第三章 直属所属单位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绩效考核管理为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  对直属单位的考核内容包括基础考核内容和辅助考核内容。基础考核内容分为关键指标和分类指标,关键指标是指在资产经营、安全生产、精神文明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各单位要求的共性要求,即坚决不允许发生的重大事件。分类指标是指体现各单位业务范围和实际工作业绩的指标。基础考核最高得分为100分;辅助考核内容最高考核得分为10分。
对关联单位的考核内容为基础考核。
各所属单位基础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北京电力公司绩效考核指标汇总表》。
第十条  直属供电公司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总额指标计划的,在以上考核内容基础上,还按照实际利润完成情况取得超额利润工资性奖励。超额利润工资性奖励由公司拨付。超利奖励兑现的实施,请参见附件三《直属供电公司超额利润奖励办法》。

第一节  关键指标中的资产经营的关键指标考核
第十六第十一条  资产经营考核实行指标定量考核方式。
指标包括关键指标、分类经营指标二类。经营指标的核定依据责任部门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分类经营指标依据各单位特点分类确定。
第十八第十二条  资产经营关键指标的考核兑现
(一)直属供电公司直属供电公司的关键指标为利润总额和可控成本,未完成利润总额的单位,扣减考核得分8分(扣减工资总额的8%)。或未完成可控成本指标任意一项的单位,扣减考核得分157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157%)。
(二)直属生产单位直属生产单位、直属直属其他生产单位生产单位的关键指标为可控成本。未完成保障关键指标的单位,扣减考核得分1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10%)。
(三)电力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关键考核指标内容包括净利润(15分)、资产负债率(10分)、净资产收益率(10分)、财经纪律指数(10分)。
电力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物资公司、电力设计院关键考核指标内容包括净利润(15分)、资产负债率(5分)、净资产收益率(5分)、财经纪律指数(10分)。
市路灯管理中心关键考核指标内容包括财政预算(25分)、财经纪律指数(20分)。
未完成指标的关联单位,扣减指标相应的考核分值(扣减工资总额的相应百分比)。
第十三条   财务部、营销部、生技部是资产经营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发策部、基建部、计量中心、调通中心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
第十九条  分类经营指标的考核兑现详见附件《电力公司分类指标考核办法》。
直属供电公司的分类经营指标为“线损率”“可控成本”“应收电费余额”“售电量”“关口差错电量”“应收帐款周转次数”“竣工决算完成率”“净资产增长率”“陈欠电费回收率”“当年电费回收率”“陈欠电费回收率”。全部完成分类经营指标的单位,得考核相关额度的30% 。
直属生产单位和其它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选择不同的分类经营指标:“竣工决算完成率”、“220千伏综合网损率”、“关口差错电量”、“220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次数”、“220千伏、110千伏电缆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电缆非计划停运次数”、“ 220千伏、110千伏设备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设备非计划停运次数”、“200千伏、110千伏综合网损”、“调度、自动化通信保障率”等,并按照相应指标考核办法计算辅助指标的扣减分值。全部完成分类经营指标的单位,得考核相关额度的45%。具体相关指标的扣减由各专业部门制定考核办法。


第二节  关键指标中的安全生产的关键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单位安全生产发生以下事故时,对责任单位按比例扣减考核相关额度。
第二十五一条  扣减考核办法
(一)直属供电公司供电公司
1、每发生一起(次)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扣减考核得分108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8%);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201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010%)。
2、每发生一起(次)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扣减考核得分4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43%);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86分(扣减工资总额的86%)。
3、每发生一起(次)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扣减考核得分4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43%);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86分(扣减工资总额的86%)。
4、每发生一起(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扣减考核得分2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4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42%)。
5、每发生一起(次)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扣减考核得分2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4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6、每发生一起(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人身死亡的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扣减考核得分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眼晕1234 发表于 2007-8-1 0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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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发生一起(次)后果严重的信息安全重大事故,扣减考核得分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二)直属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及其、直属其它生产单位生产单位、电力工程公司、路灯管理中心的考核
1、每发生一起(次)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扣减考核得分111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110%);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222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220%)。
2、每发生一起(次)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扣减考核得分5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53%);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06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6%)。
3、每发生一起(次)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扣减考核得分4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43%);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86分(扣减工资总额的86%)。
4、每发生一起(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扣减考核得分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扣减工资总额的4%)。
5、每发生一起(次)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扣减考核得分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3%);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扣减工资总额的6%)。
6、每发生一起(次)严重或重大教育事故,扣减考核得分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扣减工资总额的4%)。(此考核内容仅适用于培训中心)
67、每发生一起(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人身死亡的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扣减考核得分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78、每发生一起(次)后果严重的信息安全重大事故,扣减考核得分10.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0.5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1%)。
(三)电力设计院、物业管理公司、物资公司、电力工程管理中心的考核
1、每发生一起电力生产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扣减考核得1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5%)
2、每发生一起(次)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扣减考核得分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5%);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
3、每发生一起(次)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扣减考核得分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5%);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0%)。
4、每发生一起(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人身死亡的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扣减考核得分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3%);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5%)。
5、每发生一起(次)后果严重的信息安全重大事故,扣减考核得分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3%);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5%)。

第二十七第十六条   安全监督部是安全生产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生产技术部、基建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调度通信中心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具体相关指标的由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三节 关键指标中的  精神文明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指标考核
第十七条   考核办法
1、每发生一起(次)本单位所管理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或问题,扣减考核得分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减工资总额的3%)。
82、每发生一起(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扣减考核得分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32分(扣减工资总额的2%)。
93、在资金、资产的管理过程中,每发生一起(次)违反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问题,扣减考核得分0.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0.5%) ;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104、每发生一起(次)经查实的设立“小金库”、账外账的问题,扣减考核得分0.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0.5%) ;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115、在主辅分开、主多分离过程中,每发生一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扣减考核得分0.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0.5%) ;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126、每发生一起(次)影响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扣减考核得分0.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0.5%);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137、在落实本单位维护企业及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机制工作中,每发生一起(次)因工作失误、失职、处置不当造成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或出现群访、反复越级上访事件,扣减考核得分0.5分(扣减工资总额的0.5%); 全年此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扣减工资总额的1%)。
第三十三第十八条   政治工作部是精神文明与党风廉政建设类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中心、监察部、工会是其考核的配合部门。具体相关指标由思想政治部负责解释。
分类指标考核

眼晕1234 发表于 2007-8-1 01:44:00

RE:[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分类经营指标依据各单位特点分类确定。
第二十条  分类指标的考核兑现详见附件《北京电力公司分类指标考核办法》。
直属供电公司如未完成分类指标,按照相应指标考核办法计算辅助指标的扣减分值。的分类指标为“线损率”、“应收电费余额”、“售电量”、“关口差错电量”、“应收帐款周转次数”、“竣工决算完成率”、 “陈欠电费回收率”、“当年电费回收率”、“项目计划投产率”、“供电电压合格率”、“城市供电可靠率”、“项目计划投产率”、“十项承诺指标”、“供电服务指标”、“投诉举报指标”。全部完成分类指标的单位,得考核相关额度的45% 。
直属生产单位和直属其它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选择不同的分类经营指标:“竣工决算完成率”、“220千伏综合网损率”、“关口差错电量”、“220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次数”、“220千伏、110千伏电缆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电缆非计划停运次数”、“ 220千伏、110千伏设备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设备非计划停运次数”、“200千伏、110千伏综合网损”、“调度、自动化通信保障率”、“检定计划完成率”、“配送计划完成率”、“220千伏、110千伏断路器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主变计划停运重复次数”、“220千伏、110千伏主变非计划停运次数”、“客户满意度”、“培训满意度”等,,未完成的指标并按照相应指标考核办法计算辅助指标的扣减分值。全部完成分类经营指标的单位,得考核相关额度的35%。
物资公司、电力工程管理中心如未的分类经营指标为“招标管理类指标”,电力设计院的分类经营指标为“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可研按时完成指标”。完成分类经营指标,按照相应指标考核办法计算辅助指标的扣减分值。全部完成分类经营指标的单位,的单位,得考核相关额度的10%。
第二十一条  具体相关分类指标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第四节 优质服务考核
第三十四条  出现违反十项承诺中的任何一项或一款,每件次扣减考核得分的0.5%,最高不超过5分。。
第三十五条  出现投诉举报情况,每件次扣减考核相关额度的0.1%~0.2%。
第三十六条  出现违反供电服务指标中的任何一项或一款,每件次扣减考核相关额度的0.1%~0.2%。
第三十七条  出现被公司上级部门催办再次以上的服务质量问题,每件次扣减考核相关额度的0.1%~0.2%;出现公司上级部门通报的服务质量问题,每件次扣减考核相关额度的0.1%~0.2%;被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属实的服务质量问题,每件次扣减考核相关额度的0.1%~0.2%。
第三十七条  出现其他服务质量问题,包括各单位委托其它机构或雇用外聘人员工作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每件次扣减考核相关额度的0.1%。
     第三十八条   具体相关指标的扣减由思想政治部制定考核办法。

第五节  辅助考核与同业对标

第二十二条  辅助考核内容的考核
(一)精细化管理和创新管理指标的考核
1、考核年度内,输电公司、变电公司、城区供电公司、朝供电公司、淀供电公司完成两个百日安全生产记录时,增加考核得分0.2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2%),完成三个百日安全生产记录时,增加考核得分0.4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4%);通信自动化公司、试验研究中心、电缆公司、台供电公司、山供电公司、亦供电公司、通供电公司、平供电公司、沟供电公司、房供电公司、兴供电公司、谷供电公司、柔供电公司、云供电公司、义供电公司、庆供电公司、电力电能计量中心完成三个及以上百日安全生产记录时,增加考核得分0.2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2%)。
其中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100天为一个百日安全生产记录。执行标准为:每年1月1日起从零开始累计;中断安全生产记录的事故,以《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为准。
2、直属供电公司售电量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值的,比计划每提高0.03个百分点,增加考核得分0.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1%),最高增加得分不超过1.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5%)。
3、直属单位本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十项承诺指标、投诉举报指标、和供电服务指标扣分的,依据以下考核意见增加考核得分:
城区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1.2分(增加工资总额的1.2%);阳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1.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1.5%);海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1分(增加工资总额的1%);台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0.9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9%);山、州、平、山、兴、义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0.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5%);沟、谷、柔、云、庆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0.3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3%);庄供电公司增加考核得分0.2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2%);输电公司、变电公司、电缆公司、通信自动化公司、试验研究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力电能计量中心等增加考核得分0.1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1%)。

眼晕1234 发表于 2007-8-1 01:45:00

RE:[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4、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未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问题的单位增加考核得分0.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5%)。
5、直属供电公司陈欠电费回收率超额完成年陈欠电费回收率计划目标值的,比计划每提高0.01个百分点,增加考核得分0.1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1%),最高增加得分不超过1.0分(增加工资总额的1%)。
6、直属供电公司用户配电网资产接收年度目标超额完成率达到或超过全部超额完成单位超额率总和的算术平均数的,每超过5个百分点,增加考核得分0.1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1%),最高增加得分不超过1.0分(增加工资总额的1%)。
7、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竞赛综合排名位居公司前三名的,分别增加得分0.5分、0.3分和0.2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5%、0.3%、0.2%)。
8、01工程信息上报率达到100%的单位,增加考核得分0.1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1%)。
9、公司其它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可酌情增加考核得分。
以上具体指标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
(二)同业对标的考核
1、直属供电公司
(1)在公司内部创一流同业对标综合评价排序位于A段的单位,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0.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5%)。
(2)在公司内部创一流同业对标综合评价排序位于B段的单位,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0.3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3%)。
(3)在公司内部创一流同业对标综合评价排序提升1位的单位,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0.1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1%);排序提升2位的单位,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0.15分(增加工效总额的0.15%);排序提升3位以上的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加0.2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2%)。
2、主网生产单位(变电公司、输电公司、电缆公司、试验研究院)
在公司年度主网生产单位创一流同业对标综合评价中,其得分比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0.5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5%)。
3、典型经验
总结撰写的典型经验入选国家电网公司典型经验库,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0.3分(增加工资总额的0.3%)。
上述考核标准按照最高奖励分值计算,不重复进行。
生产技术部是同业对标考核工作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指标考核结果。
第三十九条   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按照综合评价、专项指标和单项指标三个层次进行考核,并依据同业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地市供电企业同业对标年度评价为下列情况时,分别进行奖惩:
(一)对同业对标综合评价按企业类别分别进入A段者,按考核相关额度2%奖励;综合评价比上年度每升(降)一段,增(减) 考核相关额度的0.5%;评价落入末段者,按考核相关额度1%扣罚。
(二)对同业对标专项指标评价进入A段者,每项按考核相关额度0.5%奖励;评价落入末段者,每项按考核相关额度0.5%扣罚。
(三)同业对标单项指标评价进入A段时,每项按照考核相关额度的0.5%×单项指标权重进行奖励;单项指标评价落入末段时,每项按照考核相关额度0.5%×单项指标权重进行扣减。
(四)上述三个层次考核标准,不重复奖罚;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层次的奖(罚)时,按照最大奖(罚)值执行。                        
第  条  具体相关指标的扣减由总经理工作部制定考核办法。

第六第四章节   考核考核兑现方式
第二十三条  所属单位关键指标考核兑现按年度进行。辅助指标考核额度在年度兑现工资总额的基础上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据上年度考核结果、职工人数等因素在年初测算下达直属单位年度初始工资提取数额度,形成直属单位在该考核期内的工资总额基准值。工资总额基准值内容包括工资及在工资基金中列支的补充保险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据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一考核期内对各所属单位予以调整其工资总额。
所属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基准值调整值的计算,依据以下公式进行:
所属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基准值调整值=设定的工资总额基准值×考核得分/100
第二十六条  直属供电公司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总额指标计划的,按照实际利润完成情况还取得超额利润工资性奖励。超额利润工资性奖励由公司拨付。
超利奖励兑现的实施,请参见附件三《直属供电公司超额利润奖励办法》。第  条  业绩考核采取年初确定目标、年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 条 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各单位年度业绩考核兑现构成如下:单位兑现工资总额=考核相关额度±分类业绩考核奖罚数额。

第二十七 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天津龙华 发表于 2007-8-1 09:40:00

RE:[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受教了

论坛管理员 发表于 2007-8-1 10:10:00

RE:[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hemaji 发表于 2007-8-2 09:15:00

RE:[原创] 电力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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