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可可 发表于 2007-8-1 10:40:00

[原创] 关于保密津贴

请教一下各位:

工资里是否能包括保密津贴,并在《劳动合同》是明示呢?

是这样的,公司会和录用员工签定一个《保密协议》,其中有竞业限制一项,公司把保密津贴算入工资的一部分(占工资的10%)目的就在于,当员工离职时,公司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竞业补偿金,因为已经包含在工资里了,条款写在《劳动合同》里,员工也是清楚的。

请问公司可以这样操作吗??

学习型小人物 发表于 2007-8-1 15:46:00

RE:[原创] 关于保密津贴

我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不可以的。

daminghu 发表于 2007-8-2 15:42:00

RE:[原创] 关于保密津贴

根据08年的劳动合同法肯定不行。

乐心居 发表于 2007-8-3 16:11:00

RE:[原创] 关于保密津贴

那就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分开签!员工有为公司保密的义务,不须支付费用.对确有必要签竞业竞争的人,再另签合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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