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
我公司是六天制(八小时制)的企业,但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由于使用的是劳动部门的统一版本,所以在工作时间上这栏上是每星期五天制,但实际是六天制呀,并且全部是月薪制,没有加班费的,如何在附加条款上说明一条,使得遵守劳动法,而避免一些劳动纠纷,请各位给予高见,致辞谢,也可以发到我的邮箱:xiaodonghuaxdh@yahoo.com.cnRE: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
没有高见,等着赔钱吧!RE: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
修改劳动合同啊,特殊行业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特殊工作时间。RE: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
在劳动合同最后的补充条款里面约定囖,不过,你这样是有加班的啊,要给加班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