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公司让我补签两次合同,我该怎么办?敬请各位高人指点
我是一名国企员工,为公司工作了八九年了.我的上一个合同的结束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今年大约6月份的时候,公司让我补签的一份合同,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我签了,可是前几天公司又让我重新签一份合同,声称我上次补签的合同用的笔不对(完全是无中生有),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这份合同我该不该签?如果不签,公司会不会用其它的办法整我啊......用户“小天使小小鱼”于2007-8-14 14:27:59编辑过此帖。RE:[原创] 公司让我补签两次合同,我该怎么办?敬请各位高人指
如果你确定不签会挨整,那就签了算了。但是原来的那份08年的不要还给公司,随便编个丢了、找不到了之类的原因混过去。
RE:[原创] 公司让我补签两次合同,我该怎么办?敬请各位高人指
08年的合同也不在我手上,拿回单位盖章,没给我啊RE:[原创] 公司让我补签两次合同,我该怎么办?敬请各位高人指
1、先看看合同是否有更改(不高于原合同条件也不能低于该条件,最低限度也要持平);2、必须有前合同的销毁通知,其中必须体现前合同;
3、请查清楚你的社保情况,看这丢失的六个月有否按时买社保。
注:你说的,其实大可斟酌,只是看你敢不敢...要保护自己利益这当然,但前提是保住能有吃饭。走规章固然好,但要走到底倒是没几个...
********以上个人意见*******
RE:[原创] 公司让我补签两次合同,我该怎么办?敬请各位高人指
呵呵,公司蛮狡猾的,规避终止劳动会同经济补偿金!不签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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