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众所周知,一项新的法律颁布代表着国家给公民施加了一个新的意志,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之巨大可想而知。作为规范中国劳动力市场行为的主要大法,2007年6月29日,历经三年波折终于被全国人大委员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开宗明义指出其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用人单位开始纷纷采取措施,力图避免自己的劳动用工方面的存在的潜在风险。但最近两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还是不得不让我们对《劳动合同法》产生的影响力表示惊叹:
最贵清洁工——9000元白领孕妇扫厕所
《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女员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被解雇的事件屡见不鲜,在强势的用人单位面前,由于缺乏完备的法律保护,人们对这些事情似乎见怪不怪;而《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就出现某外企担心违法而让月薪9000元的白领孕妇打扫公司厕所的新闻,瞬间就成为了吸引广大劳动者尤其是面临结婚生子的女性劳动者眼球的关键事件,暂且不论这家外企的行为是否合情合理,但它的确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之威严,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所带来的挑战使用人单位不得不开始硬着头皮应对,不然触动法律的底线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央视裁员——清退“新闻民工”
“纸包子”事件发生以后,央视开始着力清退临时工,尽管有舆论猜测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但深究起来,该事件发生的原因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不无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长期以来,央视的人事制度非常复杂,“正式职工”、“中心聘用”、“部门聘用”、“小组聘用”等各种名目不一而足,甚至还有大量没履行任何聘用手续的“计件工”。如此复杂的用工行为使央视也不得不在强调“规范用工行为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法律环境下采取措施,小心应对,以避免将来随时可能存在的用人风险。
从这两则事件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不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都得面对和正视。而在这些挑战中,如何获得和用好劳动者无疑是最大的挑战,这是因为人力资源是企事业最根本的资源,它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因此,如何在《劳动合同法》环境获得、保留和维护人力资源将是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然后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当《劳动合同法》成为一些大型单位的阿喀琉斯之踵的同时,却用一个章节规范了的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现代管理者大多有这样一种认识倾向,通过劳动力派遣的方式来获取创造价值的人力资源,用人单位可以在精简组织节省成本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弹性选择;而由于那些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劳动者,不愿受传统的雇用方式所束缚,希望采取更具灵活性的工作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又可以获得更多得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务派遣市场存在着模糊的灰色问题使被派遣的劳动者以及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都受到了很大的利益损失,尽管具有很多利好之处,但是很多用人单位还是由于担心自我利益和法律纠纷问题而对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存在戒心;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在法律上对劳动力派遣三方的责、权、利加以明确,使雇用关系清晰化,消除了存在隐患的“灰色”地带,《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将成为劳务派遣的“新起点”-----CCTV现在大肆裁员,最终还是要通过这种简便合法的方式把裁掉的一些员工招回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对劳务派遣行业进行洗盘,一些小的劳务派遣机构将死掉。像遇到CCTV这样的情况,若能通过专业的劳务派遣机构就能比较好的解决。
事实上,央视在2004年就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公司负责自己的人事管理,让那些身分尴尬的编外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把他们纳入公司体系,使之拥有企业聘用员工的身份。这种采用劳动力派遣的用工方式使央视的人事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但此次《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连这一条路都给堵死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机构,而在这次看似与“纸包子”事件相联系的清退新闻“民工”事件上,央视如果在劳动力派遣上进行更多有益的尝试可能就不会招致那么多的非议了。
前几天在上海的时候,的哥给我讲了一个笑话:一个老太太很纳闷,说:“局部这个地区怎么这么倒霉啊,怎么老有雨呢?”-----同样的道理,CCTV裁员、9000元清洁工这些事儿看上去是《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局部”地震,但这样的“局部”会在全国范围内存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如何合法、合理、合算的用工,将成为众多单位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否则,这样的事件还会像夏日午后的雷声一样,咕隆起来没完没了……用户“论坛管理员”于2007-8-17 20:23:09编辑过此帖。
RE: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新《劳动合同法》……怎么说呢~!对部分不受规矩的小企业或者私营企业来说,MS起不到作用;而对于国企或大企业(尤其是国企),甚至是很大一部分劳动者来说,也不见得是件好事:1、国企用人都有编制限制,要求招收高素质(文化素质)、有潜力的人员,而对于编制内人员不便于从事的辅助性或者低科技含量工作只能招收临时工来做,而新劳动法似乎就成了这部分临时工的有力武器,要求“同工同酬”,说实在话,“同工”的内涵是什么?很多时候,编内人员与临时工干的工作是一样的,但出现技术性工作的时候,绝大部分是临时人员处理不了的,而且编内人员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临时人员无法承担的,应该说,员工薪酬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这种地方,而一旦出现纠纷,企业承担这样的举证工作,难度很大,成本很高;2、对于雇用的临时人员来说,下岗或因没有一技之长而无法找到更好工作的人员不在少数,若因新《劳动合同法》让企业对这部分加以清退,那他们以后的路或许会更难走……(快下班了,不成熟的看法)RE: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CCTV算不算是. 使用廉价劳动力啊。RE
真不知道要是没劳动法 社会会是啥样.RE: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说的不错,.支持
RE: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真正按法律实施了才算,不要到时政府还是不作为,再好的法律也只是一张纸,没有实际作用。RE:央视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讨厌 现在的 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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