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浅谈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问题及对策唐志敏/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是该法实施的“重灾区”,笔者结合新法的出台实施,浅谈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问题及对策。
一、农民工的贡献
全国有1亿多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 一) 农民工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据调查,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 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 二) 农民工, 特别是进城务工青年, 已成为促进城市建设与繁荣的生力军。有研究表明, 我们城
市居民的衣食住行, 70%以上都由农民工提供。主要群体, 也是城市化建设的主要力量。
( 三) 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村、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在这个方面的重要作用和贡献, 突出地反映出要通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实现城乡统筹的必然规律。我国人多地少, 农业劳力大量过剩。农民工进城打工, 使他们就业有了出路, 也得到了一定的收入。“输出一个, 脱贫一户; 输出百个, 脱贫一村”。
( 四) 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促进各项改革的推动力。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乡镇企业的崛起, 都
是农民智慧的光辉结晶, 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农民工现象是继其之后的又一重大创新, 是解放农村生产
力的又一惊世创举。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 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管理观念、行为方式也都悄然发生变化, 传统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发生变革。
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现状
1、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由于:一,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认为劳动合同不重要。二,一些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据调查显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53. 70 % ,没有签订的占了30. 62 % ,有15. 68 %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在被调查者中,认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农民工占20. 86 %和40. 67 % ,认为没有用的占13. 95 %。
2、工作待遇低,工资拖欠现象较严重。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临时工的工资为以城市居民代表的正式工的工资的一半,且没有其它任何福利。
3、 工作时间过长,没有加班费。《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周工作40 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 小时,职工平日、休息日、假日加班要按规定支付1. 5 倍、2 倍、3 倍的工资,然而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超过了规定时间,加班费根本达不到规定要求,甚至有的就没有任何加班费或补贴。
4、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很多工厂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生产成本,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措施,导致农民工经常受到意外伤害,职业病发病率高,企业却又不肯提供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
5、社会保障待遇歧视。当城市职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基本保险和社会求助系统的同时,农民工却因为现行国家政策保护的空白和缺位,无法享受社会保障资源。农民工不愿加入社保的心态普遍存在,或者加入了也存在频繁退保的现象,投保积极性不高。用工单位一般很少主动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甚至就是最基本的工伤保险,有的单位都不愿意办,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城市农民工。
三、方法与对策
新法颁布,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方法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款。如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笔者认为,要执行好新法,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应该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新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宣传,加强舆论导向,经常开展对农民工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法律,让他们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进城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供支持。
二、建立监督与维权系统。
(1) 法律系统。建议增设农民工免费法律援助机构,免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农民工之间普及法律知识,为觉醒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使得农民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 监督组织与系统。各级劳动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个部门务工的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此标准;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用工信用状况的重要内容,记入企业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各级劳动监督执法部门也应切实履行自身执法职责,严格执行新法的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确保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便从法律上规范农民工劳动关系的确立、解除和终止,明确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规定合理的劳动时间,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在基层及时预防和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变定性惩罚为定量惩罚,加大用人单位触犯法律法规的机会成本;成立保护农民工权益救助中心,设立举报电话,用人单位一旦被举报查出,要处以高额罚款。
(3) 依靠农民工自己的力量,在管理部门规范和引导下成立农民工维权转会,可以提高农民工的参与热情,同时加强了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的力量,也减轻了对政府的依赖,进而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
三、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系统。要从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需要出发,将进城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当然这需要一个时间,可以分几个阶段来实现。首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广大农民工的最低生活没有保障,这也是他们走向犯罪的一个根源;其次,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农民工因工作意外和职业病带来的伤害;再次,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第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解除农民工的养老的后顾之忧。
四、企业方面。新法实施是建立和谐社会主义,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保障。农民工资源越来越有限,农民工越来越难招,为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要树立人本管理思想,尊重农民工、爱护农民工,严格遵守新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心态培训,为农民工购买工伤、医疗等保险,将保障农民工利益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
五、 农民工方面。分析许多农民工权益被侵害原因,一是企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二是因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不强。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低的先天缺陷,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在农村社区的生活中形成了与城市社区不同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为人处世原则等,对自身的维权意识不够。提高了自身素质培养,加强了维权意识,了解了相关政策制度,当出现有背于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情况,就可以利用政策保护和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
总之,有效解决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实施新法的难点和重点,只有社会、企业、农民三方面努力才能确保其贯彻执行。用户“论坛管理员”于2007-9-12 14:47:46编辑过此帖。
RE:[原创] 浅谈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问题及对策
估计这个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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