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劳动合同麻烦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不得不签合同.麻烦来了:1.如果员工自己不愿意签合同,离职后又出问题怎么办,就让员工写一个说明的保证书能行吗?还是根本无法录用这类型人,而那些创作/设计型的人才一般都不想签合同的.
2.所有的合同都得备案吗?新合同法出来前,好多企业合同都只备一部分的合同.没有备案的合同是不是就等于没有签?
3.如果备案的合同是都要交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密集企业老板的保险费用就要高一大层了,并且外地员工不买保险怎么办?
回复:[原创] 劳动合同麻烦
1.保险和内地外地有什么关系,形成劳动关系就该缴纳保险,保险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不是一个企业费用高不高的问题;2.不备案不代表合同没有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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