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潮,老员工如何度过严冬?
解聘潮,老员工如何度过严冬?一条短信就把10几年的老员工解聘了?早上还一如往常的上班,下午却被告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1个人,10个人,20个人,乃至几千人……饭碗说没就没了。清退老教师,清退老司机,清退老职工……各行各业一窝蜂而上,“清退”成为近日最令人胆颤心惊的两个字,特别是对于那些老员工,但是何以如此?
今年6月底,国家出台了旨在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然而,在新法实施前的这段法律准备期里,各方利益纠结,用人单位纷纷采取手段防御新法带来的风险与损失,把大刀刀口对向了老员工及那些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与争论。
近日和一位在易才集团工作的专家朋友聊起此事,他认为在本次《劳动合同法》中有着关键一条——《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合同到期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也应对劳动者予以补偿。这是促使用人单位在法律准备期梳理自身企业用工情况的原因。虽然用人单位采取解聘老员工的做法合理合法,但不太合人情。企业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这无可厚非,但仍然要考虑社会影响,倡导企业社会责任。
那么解释了原因,有没有解决之道?元旦越来越近,就目前的情况看解聘风潮只会加剧,不会减弱。难道我们就看着辛辛苦苦在一个企业干一辈子的老员工在一夜之间失业,而又毫无赔偿毫无保障的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令人难过的是,这一切却是拜一部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法所赐。
当然,也有人认为,这种阵痛恰恰反映了新法实施的迫切性,也表明了新法的威慑力,该法必将在实施后大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后是以后的事,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事实是大批的老员工失业。那么如何减少这样的事发生呢?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制约?用人单位自律自觉?还是各人力资源服务商提供针对性服务?
其实,这三方面相辅相成,各有作用。政府部门的配套政策,肯定有积极作用。用人单位自律自觉,这需要高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感。从更功利的角度来说,培养一个新员工仍然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不一定比老员工好用。再有人力资源服务商,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把压力转嫁给人力资源服务商,比如劳务派遣,老员工可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再重新接受该员工的派遣任用。这样既避免新法带来的风险,又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朋友工作的易才集团就有大量类似的成功案例,易才集团服务的客户越来越多的倾向于采用人力资源整体外包或者劳务派遣,以此甩掉一个大包袱,企业轻装上阵。易才集团目前在全国拥有60多家垂直机构,是国内实际上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商。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祝愿老员工们能顺利地度过这个冬天。还是用雪莱的那句名言来激励大家吧:“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RE:解聘潮,老员工如何度过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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