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向大家请教:在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问题上,上海是否规定必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发放才有效?如果在合同中说明每年年底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有效呢?谢谢。
RE: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不好意思,我没看新的劳动合同法。RE: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谢谢。不过不是问新的法规,现行的法规的规定呢?RE: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23条第2款明确规定应按月支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RE: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可以在职的时候按月支付,也可以离职的时候一次性或者按月支付回复: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必须按月发放。并且不能低于原工资的50%回复: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按月支付补偿,但没有约定标准。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点^_^ 补偿金在员工离职后按月支付,不可以在职的时候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