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若您是华为辞职门事件的7000人中一员,在您接到通知那一
【调查】若您是华为辞职门事件的7000人中一员,在您接到通知那一刻,做何感想?『引子』
众所周知,再过不到2月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众多羡慕的眼中“跃”出华为“辞职门”事件,而沃尔玛也有此举。(相关报道随处可搜可查可阅)
上述企业的做法,法律界、学术界、企业界、人力资源管理界等各有说辞,这里在下提议,不加入到该事件的争论中!
『调查问题』
若您现在是华为(也许是真实的身份)此次7000名单中的一员,当华为公司就此事通知到你时,此时你的感想是什么(选项)?为什么(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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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大规模裁员: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第一枪用户“论坛管理员”于2007-11-15 14:57:43编辑过此帖。
RE:【调查】若您是华为辞职门事件的7000人中一员,在您接到通
我会观望。公司有公司的考虑。
自己有自己的权益。
看看大家的反应再说。
媒体和有关部门天天盯着此事,公司也不会乱来。
RE:【调查】若您是华为辞职门事件的7000人中一员,在您接到通
其实在这个人才流动频繁的时期,这种事情大家都应该提前考虑好。呵呵赞同
以下是引用帮主在2007-11-7 10:02:40的发言我会观望。
公司有公司的考虑。
自己有自己的权益。
看看大家的反应再说。
媒体和有关部门天天盯着此事,公司也不会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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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把我想的都说了~
RE:【调查】若您是华为辞职门事件的7000人中一员,在您接到通
劳资关系永远是一个有事要说的话题,资方想尽一切办法来通过降低人力成本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劳方也想尽一切办法通过提高人力成本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二者从本质上讲是矛盾和冲突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这一矛盾体,让矛盾最少化,才是正道。作为资方来说,运用合法的手段来降低人力成本,无可厚非,并且因为成本低,而且替代人力丰富,所以资方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
而做为劳方来说,想要不被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满足资方的要求,除非已经找到新东家了。可是能找到新东家的毕竟是少数,大数多劳动者由于自身原因和外部原因,找自己满意的新工作是难上加难。
所以说华为的做法是合法的,但却要背负道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