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问题
大家好!现有一问题想咨询一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涉及薪资的内容为"工资当中已包含加班费",且现实也是如此,一般情况下正常加班在52小时/月,但本人认为只能在合同中约定"标准工时"的工资,不能说你说包了就包了,那我要问200个小时的加班也包吗?公司的作法不合法!如果我推行改革,我将面临的头问题是:1、如何定工资较高人员如管理技术类的工资?2、加班时间特长的(150小时左右)人员如车间的管理人员加班费如何定?3、已存在的劳动合同(已约定了含加班费的工资)如何应对?
以上三点,请各位同行能给予指点,不胜感激!
RE:薪酬问题
1.定薪的问题,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对同一岗位的定位都不同,只能参照同类行业同类企业来制定了.2.加班时间150小时每月,肯定不符合法律的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对你们的行业性质不了解,不敢下断论.可以在制度中约定,加班后以调休为主,如不能调休则定期结算加班费.至于计算方法,如果不想违法肯定是要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来计算了.
3.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含加班费肯定是违法的.可以适当调整员工的薪资结构,为公司节省一定成本.
RE:薪酬问题
FYI.当然是加班另算,要严格计算加班费;
可以专门设制一个公式表格,计算很方便。
管理人员的很简单,要么把工资提得高高的,让他们觉得加班值,要么给加班费。我们公司就是,经理级别的加班都算奉献,不过加班时候很少。
劳动法规定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一定要注意这一点。用户“紫衣飘飘~~~”于2007-11-8 15:39:10编辑过此帖。
RE:薪酬问题
RE:薪酬问题
小弟来回答你的问题:1.如何来确定工资较高人员的工资?建议来一次岗位评估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所有人员的薪酬水平,说白了,你得重建公司的薪酬体系。
2.加班时间特长人员的工资在加班工时记录中应拆分成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来核算加班工资。
3.已存在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按照劳动合同的标准执行,但是加班时间不能突破每天1小时,每月36小时的法律规定。
RE:薪酬问题
高层管理人员建议设定为不定时工资制,这样就不用考虑加班的问题了RE:薪酬问题
個人意見,對於薪酬的問題,如果對於高層經理級別,不設制加班費,但是需要提供很好地福利待遇!因為公司的高層主管人員,需要承擔風險。
RE:薪酬问题
可以不给加班费,但可以给岗位补贴,提高福利待遇。RE:薪酬问题
加班费还是要给的,对于管理人员可以在薪资结构上做调整,把基本工资的比例调低,其他的可以考虑设置岗位津贴\技术津贴等等,用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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