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5、工资①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②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全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的第5个工作日结算支付。
③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④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⑤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与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⑥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办公室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
⑦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办公室在《员工离职通知书》相应栏位内明确标注,财务部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⑧项目损失赔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支付给公司项目损失赔偿金,赔偿金视项目大小而定。
⑨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⑩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⑾如员工应付、应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事项
①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直属主管会同办公室派专人全程监护办理。
②离职人员离厂时间:一线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职手续,并于当天离开公司;其它所有类员工须在3个工作日办好离职手续。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各部门主管落实文件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并严格执行,文书资料要妥善归档。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07年10月X日起执行。
附件:1、《工作交接表》
2、《离职通知书》
3、《员工离职审批权限表》
4、《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5、《离职结算表》
浙江万马集团电子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标题党!!!!!!!!!!!1
以下是引用白杨乐海在2007-11-12 12:43:19的发言新劳动合同法,对离职程序也有了比较规范的规定,
包括工资结算时间 补偿结算时间 交接项目还有保险 档案什么的。
大家说说如何更加有序的进行咯。
不规范可是要有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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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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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鉴作用。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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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楼开始总算是符合标题,不过并非楼主的贡献!谢谢“samtpe”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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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samtpe”,楼主应该惭愧! 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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