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岚 发表于 2007-11-29 09:15: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按旧规定到期终止不续签本来就没有补偿啊,新法还是对劳动者保障更多了

zhuangjialing 发表于 2007-12-5 10:58: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在2008年1月1日起按新法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法定终止后,企业不与员工续签,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则有一个月的补偿;而根据原来的劳动合同法规,到期终止合同没有补偿,所以只能拿到一个月的终止合同的补偿金.

狼行 发表于 2007-12-5 12:31: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按旧规定到期终止不续签本来就没有补偿啊,新法还是对劳动者保障更多了我觉得楼上的说的有些道理的.

禾呈 发表于 2007-12-6 12:29: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应该只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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