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豆 发表于 2007-12-4 12:17:00

[原创] 录用08届毕业生工作一周后离职能按就业协议赔偿吗

我们公司录用08届毕业生9人,全部开始工作,可是有一个人工作一周后提出离职,请教大家我们能按就业协议书的要求让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吗?就业协议入职时谈好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如果在毕业前离职按两倍工资赔偿,谢谢各位指点!用户“家有豆”于2007-12-4 12:22:52编辑过此帖。

山风888 发表于 2007-12-4 13:26:00

RE:[原创] 录用08届毕业生工作一周后离职能按就业协议赔偿吗

1、如果没有什么实际损失,大度一些,毕竟只来了一周。
2、反思一下,走的原因是什么,建议录用应届生前设定一个实习期,实习期是一个互相加深了解的过程,强扭的瓜不甜。
3、当然,可以按就业协议约定赔偿,这是企业的权力。注意一点,各地对于就业协议赔偿金额有不同的规定,两个月的工资是否与当地的规定相背?

家有豆 发表于 2007-12-4 15:12:00

RE:[原创] 录用08届毕业生工作一周后离职能按就业协议赔偿吗

谢谢山风的回复

狼行 发表于 2007-12-27 11:12:00

RE:RE:[原创] 录用08届毕业生工作一周后离职能按就业协议

呵呵,很正常啊!

◇﹏尐龍℡ 发表于 2008-1-11 15:17:00

RE:[原创] 录用08届毕业生工作一周后离职能按就业协议赔偿吗

企业要大度些,首先要先了解清楚离开原因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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