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如何约定的?
我们想在合同中各岗位中都约定基本工资为1100元(各岗位的工资均高于1100),我在相应的工资条上分类基本工资1100,其余的钱以各种补贴的形式出,如此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请指教!RE:请教:各位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如何约定的?
我也想知道呢RE:请教:各位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如何约定的?
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把其余的全部分解掉了,只保留最低工资标准部分作为基本工资,呵呵RE:请教:各位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如何约定的?
我也想知道这样行不行?RE:请教:各位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如何约定的?
我理解,这样做是为了降低社保基数或解约补偿金,但是这样作有用吗?如果没用何必还要多费口舌和员工解释呢?哪位达人能够给解释一下,多谢了!RE:请教:各位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如何约定的?
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因为社保基数是按照实际收入来定的,而不是按照基本工资来定的,如果遇到社保审计还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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