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没有能享受到养老待遇的,怎么终止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的规定是不是说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才算数?这样的话我们有的老员工也许是前些年才进入单位的,其之前的单位没有为他们购买社保,是不是说即使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也必须要用,直到缴纳养老满15年?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呢?困惑
谢谢!
RE:请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没有能享受到养老待遇的,怎么终
应该是这样理解的。回复:请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没有能享受到养老待遇的,怎么终
的确存在这个问题,可以和员工、社保协调,看看能否一次性交齐,开始享受,二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人名义交齐,享受社保。回复:请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没有能享受到养老待遇的,怎么终
那就是说如果他没有交纳保险到退休年龄了,公司还要继续聘用吗?那怎么行呢?是不是必须要把保险补上了,能领退休金了才能让他离开工作岗位呀?
回复:请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没有能享受到养老待遇的,怎么终
这样情况下是不是就不用补保险了.他的合同是签到了退休年龄即终止,没有保险,也可以终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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