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合同簽訂過程中最棘手疑難處理實務專題研討會本會簡介:新年伊始,人們無不帶著焦慮與不安去面對新法的實施,各種意想不到的操作難題,更是困擾著每一位人事管理者。東莞唯一專職近二十年的勞動法專家----李連明主任律師,將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業促進法》結合本土最有效的實務,竭誠迎解您在新法實施過程中所遇的一切不解與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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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休假的公佈實施,人均年休假達120天以上,如何合理安排與調節加班,以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未簽合同的員工現不願簽可否辭退,要補往年的補償金嗎?合同期滿員工要續簽公司不幹,要付補償金嗎?
★員工或企業單方面原因致合同未簽可否有償或無償終止關係及保姆、到退休年齡、外籍人員的新法處理
★談存續合同在新法實施後解除或終止補償金的計算及“公示或告知”法律認可方式
★簽合同就買保險嗎?可否全簽只買一部分?發現未買社保就辭職要付補償金嗎?工會必須成立嗎?
★合同08年2月到期,春節放假員工離廠,節後可否重招工重簽合同?08年3-4月份合同到期怎麼辦?
★離職又入職且崗位不同,能再定試用期嗎?異地調動,合同上工作地點該怎樣寫?計件工資如何約定?
★試用期員工能隨意辭退嗎?試用期工資、試用期限與合同期限怎麼定?自編合同是否鑒證的最新規定
★無固定期限合同能約定終止條件嗎?合同中報酬可否不是具體數額?合同中崗位期限能少於合同期限嗎?
★固定、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有何區別?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只簽固定的,否則給補償金走人,行嗎?
★無固定與固定期限合同的賠償計算方式一樣嗎?如何證明員工拒簽合同且不願買保險?臨時工要簽嗎?
★無固定期限合同或工齡超10年員工自動離職需付補償金嗎?已簽合同即將到期終止時要付補償金嗎?
★能否以合同約定工資或代扣代繳食宿、社保、住房公積金後的實發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轉型或另辦執照工齡能否連續? 15年懶散,合同4 月到期,實薪高過690,可否辭退或不派工作、降薪職?
★每月哪天發薪才不違法、工資條一定要發員工嗎?如何合法有效地與員工約定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月正常工作為20.92天但10月有23天底薪怎麼算?月工資只690還能罰款、扣社保、食宿嗎?月工作15天,工資不足690違法嗎?
★除工資外,企業還要承擔員工哪些費用?最低工資是否包括食宿?被辭退後還能要加班費嗎?
★到底有哪些情況辭退員工才不用支付補償金?補償金可否分攤在每月工資?是否包括年終獎、年終分紅?
★可否讓離職員工到工資統一發放時領取或書面委託親友到時領取;員工合同期滿告工資沒發夠怎麼辦?
★處理勞動爭議時,企業哪些證據不被採納?企業哪些電腦不能上網?制度或合同上可用“罰款”字眼嗎?
★洩密需賠償有無上限?掌握重要資料人員要求過高加薪,否則不幹怎麼辦?加班可否用補假代替?
★申請加班沒批就加班要付加班費嗎?拒加班及曠工三日可否無償辭退?部分合同無效與不簽的區別。
★高管、保安、外勤、廚房等加班費計算和追索時效及探親、病、產、婚喪等假的法律規定及其工資支付;
★休息或休假時廠外被打傷所付醫藥費企業要承擔嗎?違規工傷,員工是否要承擔醫藥費,可否對其罰款?
★會上,律師就您在簽訂新合同和新制度的編制操作實務過程中所遇疑難問題,將予最滿意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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