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其实是个小小的问题,就是找不到权威的说法,在此请教各位大侠:1、当月工资=标准月工资/当月实际天数*员工实际工作天数;
2、当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0.92(今后为20.83)*员工实际工作天数
上述哪个合理????
应该是第2种合理,但我们公司那个嫁不出去的财务硬说是第一种,还说
RE:[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我们公司是当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员工实际工作天数(20.83)
加班费另计~``
不知道这样是否正确
RE:[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合法的话是第二种。。。但是现在大多企业是不可能实现的。
RE:[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我接触的多数企业采取第二种.哪里不合理吗?如果员工请假,也是这样扣钱的呀.RE:[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地方<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RE:[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在深圳普遍采用月平均天数21.75天来计算,劳动部已经下文全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RE:[原创] 对工资有研究的请进来看一看,抱拳中...
应是20.83。我们的算法是,当月工资=当月标准工资/当法定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超出当月法定出勤天数的计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