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吗?
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应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吗?回复: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有规定,女职工在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回复: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
按规定做的产前检查按出勤计回复: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
视为公假,具体参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条例回复: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
视为公假回复: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
1989年1月20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女职工孕期7个月以上不得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等问题作了明确解释: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回复:请问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算事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有规定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请看一下第二款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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