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li 发表于 2008-1-22 16:52:00

请帮忙看看!

我是十二月底提出离职的,一月份正式交接完走人,可是在一月中旬的时候公司突然决定发奖金,公司制度对双薪有规定就是所有离职人员在发双薪之前,都没有双薪,但对奖金没有规定,请问我有没有向公司追讨奖金的权力?

52sunco 发表于 2008-1-23 13:10:00

很遗憾~通常没有权利追讨

很遗憾~通常没有权利追讨。

年终奖、X倍薪等等月度工资外的项目,是由企业自主决定,没有追讨强制力。除非在劳动合同或企业制度中明文规定了明确的发放义务、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才有凭据追讨相关权益。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7-3 10:56:00

回复:请帮忙看看!

这个问题已经回答一次了。发不发不是看时间,要看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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