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doyi 发表于 2008-1-24 11:00:00

离职通知期

工作中碰到一个比较头痛的问题,有些同事辞职了,按劳动法规定1个月后可以走,但公司批准马上或者少于1个月的时间可以走,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是否需要对员工作出相应的补偿?同时,有时工提前一个月辞职,一个月的通知期刚好跨过一些法定节假日,这怎么处理?

谢谢各位的答复

柳编辑 发表于 2008-1-27 08:36:00

回复:离职通知期

我觉得是可以的,因为是你提前申请辞职的,公司应该可以提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全部工资,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合法也不违法
再关于提前一个月的问题,是指日历天数,而非工作天数。
仅供参考!

吴腊荣 发表于 2008-1-29 09:47:00

回复:离职通知期

不违法,自然顺延即可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离职通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