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之星 发表于 2008-3-6 11:13:00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的最大裁人自由权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的最大裁人自由权,具体的条文设计比较巧妙,是将一句话分成两条写的(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一般人看不出来。这也是国家保护中国劳动力资源优势的真实诉求,可以让企业无理由的裁人,只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就行了。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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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elyn 发表于 2008-3-14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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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钱多,并且愿意出钱,炒人太容易了.

易趣 发表于 2008-5-5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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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般情况下怎么会出钱炒人?:-|

Vilin666 发表于 2008-5-21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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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unelyn 于 2008-3-14 16:50:00 发表
如果企业钱多,并且愿意出钱,炒人太容易了.

就是啊,但是哪家企业会这么做呢?

hyk1110 发表于 2008-5-30 2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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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太多??10年工龄要赔10个月,双倍就是20个月:D :D

mizzyzhu 发表于 2008-6-1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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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就是不愿出这个钱那

mizzyzhu 发表于 2008-6-1 1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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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有钱就好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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