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辞退案例分析:
变相辞退案例分析:张某通过应聘于2003年1月9日被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录用。与广州分公司的总部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先后从事行政助理、财务工作,自2005年后一直在财务主管岗位任职,虽然工作做得不是很完美,但也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还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与领导同事关系也很融洽。 2007年3月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换了新的负责人王某(广州分公司总经理)。人事关系出现变化,王某不认同过去的工作,老员工纷纷离职。张与之相处的也不开心,2007年9月底新王某找张谈话,想要张变动工作,从财务主管调到行政主管的工作岗位。张当即表示公司到现在连社保都没有买,没有安全感,不同意调动工作。但可以帮助新来的人。
2007年12月25日张的合同到期了,王某再找张谈话,表示不再与张续签财务主管合同,要求张签行政助理合同,(也就是要求张由财务主管调到行政助理职务。)张也再次答复不想做行政助理,并说早已表明自己的态度,不想调动岗位,我是行政助理做过来的,张签了财务主管的劳动合同交给王,2008年元月王为张拟订行政助理的合同张也没有接。双方一直僵持到2008年3月,集团公司至常务副总的多位领导纷纷打电话给张,希望张接受公司安排,公司很重视你等挽留言语。内部调解无果于3月18日出示了集团公司的调令,但张以王态度没有改变,王的实质是要变相的辞退为由拒绝在调令上签字。
问题:
1, 如果是您,应该怎样面对公司的这份调令?
2, 如果公司辞退张,张应为自己主张那些权益和得失呢?
回复: 变相辞退案例分析:
很想知道答应,但本人对这问题理解不深,期待高人解答。。本人见解:员工应服务公司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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