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各種薪資計算方法的優缺點
大家在各種論壇上都看到了各種薪資計算方法,各種方法似乎都覺言之有理,本篇的主要目的是想搜集一下各論壇各網友的各種薪資計算方法作一個總結,並簡單分析一下各種薪資計算方法的優缺點,希望能對各位有幫助。有關工資計算方法的一個精典案例分析:
案例:某工廠實行的是固定月薪制,某員工固定月薪為600元,2005/8應出勤23天,實際該員工請假4天,實際出勤天數為19天,平時晚上加班21個小時;請問薪資如何計算;
目前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按照A方法:其工資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可以看出同樣的一個案例如果采取不同的薪資計算方法其工資金額相關很大;
現在比較一下各種計算方法的優缺點:
假設一:假設該員工請了21天假,也沒有加班,即該員工實際出勤了2天,那麼按照B的方法計算:
600-600/20.92*21=-2.29元;
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按照B的計算方法,該員工雖然上了2天班,但是他的工資卻是負數;
假設二:現在假設該員工該月沒有加班,而且只請了一天的假,即實際出勤天數為22天,那麼按照C的計算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22=631元>600元;
分析:如果該員工沒有請假,也沒有加班,那麼他本月的實際工資就應該是600元,如果按照C的計算方法來算,該員工請假了一天,他所得的工資反而還高於全勤的情況;(如果出全勤則只有600元工資)
如果按照B的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1=571.32
假設三:該員工請了3天假,也沒有加班,即實際出勤了20天,按照C計算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20=573.61,
分析:可以看出該員工同樣是沒有加班,如果采用C種計算方法請了3天假反而還比按照B種計算方法只請一天假的工資還要高許多;
結論:1、從公式B本來來看: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只要缺勤天數大於等於21天,其工資就會為負數(如果在沒有任何加班的情況下)
2、從C公式本身來看: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
*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在有請假的情況下只要實際出勤天數大於等於21天,其工資反而會大於固定月薪(如果在沒有任何加班的情況下)
3、B/C兩種計算方法均有其各自的缺陷,所以本人以為在遇到固定月薪計算工資時最好采用A種計算方法;
請各位朋友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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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是经常遇到的.做为薪酬管理员,采取A方案比较折中.回复 1F 无法显示昵称 的帖子
谢谢楼主给我们做了这么好的总结。就我个人来说,觉得可以有更进一步的说明。楼主谈到的公式A的使用情况应该是指应出勤天数=应计薪天数。如果再考虑国家节假日的情况的话,公式可以更改为:
(固定月薪-固定月薪/应计薪天数*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举个例子,例如10月份,应出勤天数为17天,节假日有3天,该员工又请假3天,那么按照A的计算方式就是600/17*14=494.11
按照我所说的方式的话就是600-600/20*3=510
本人之愚见,如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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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我也说说吧,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一直有点迷惑。现在规定不是变了吗?出勤的天数是20.83天,然后计薪的天数是21.75天。所以我们的算法是(加班费)按690/21.75/8*1.5*平时加班+690/当月的正常班天数*实际正常班出勤天数。那那个20.83天不知道是做什么来用的?本人人如其名,对这些不太专业,见笑啦。哪位高手指教下?回复:詳解各種薪資計算方法的優缺點
以楼主的案例来说,我认为采用B方法比较适合C方法是绝对不可行的
A方法在考虑员工请假上仅考虑到“无薪假”这个概念,实际员工的假期多种多样,有带薪的,有部分带薪的,如果绝对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等于带薪假期也无薪了,严格来说,带薪假期是没有出勤的,最多是工资待遇按“视同出勤”计算
B公式的概念是“把不应享受的工资报酬扣减掉”,不但有利于计算员工是否有无薪假的情况,还有利于计算工资期内员工工资发生变动的情况
根据目前国家最新规定,B公式应调整为:
当月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不计薪天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倍数*加班天数
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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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A合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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