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100000 发表于 2008-3-25 11:40:00

建议让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人办一家企业试试

1、2年的合同期试用期2个月,文化、安全、产品知识........等等培训,然后岗位实习,让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人试一下能否考察出人是否合适?
2、对于一些高风险的岗位,如销售员借款、出纳、结算.......等,试用期不辞而别,风险如何防范?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6-4 12:00:00

bu回复:建议让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人办一家企业试试

法律既然已经规定了,企业就要机智面对,合理合法的处理劳动事务,以前的人力工作技术含量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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