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准备于2008年3月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并向区人民法院申诉用工单位未按劳动法给予员工缴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赔偿,请各位给予指点纠正.本人于2005年7月进入被申诉人单位务工并签定劳动协议,该协议期限为一年于2006年7月到期,继续在用人单位继续务工[无签定合同]至2007年12月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劳动合同上明确说明以下
1、甲方根据经营状况、乙方工作熟练程度和物价变化等情况时调整乙方工资,甲方根据乙方前一个月的考勤情况,一般于第二个月的20发放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 但甲方长期陆续拖欠乙方工资,物价上涨时甲方却没给乙方上调薪水
现在产生的问题
1、甲方长期陆续拖欠乙方工资,物价上涨时甲方却没给乙方上调薪水.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自参加甲方工作以来甲方只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而社会保险具体指:5保1金.
3、乙方依法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部门却不给予审批.
4、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甲方未执行.
现在我该怎么做呢?
5、根据以上事实我能得到什么样的合法补偿?
6、我已具备工作卡、辞职报告、工作排班表、考勤表,这些能作为证据吗?还需要什么?
回复:劳动纠纷
只缴养老保险?不会吧,要么都不交,要交应该全部交的,社保部门也不会单独只收养老保险的?回复:劳动纠纷
尚未明白樓主的主要意思,但根據本人的理解做以下建議:1.需要做重要提醒的是,辭職報告不等于辭職申請,辭職報告是屬于工作范圍內的事務,但是離職申請就明確表示當事人有離職的申請,可以作為法律証據。
2.沒有依法交納社會保險,當事人可以提出,要求補交,單位需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向社保局),員工因此而提出離職,公司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3.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據此提出申訴,通過仲裁,起訴,申請支付令等方式申請支付。
4.要是有辭職打算,需要提前30個工作日提出辭職申請,公司應當足額發放工資,未支付部分,員工可以申請仲裁,起訴,請注意時效限制。
5.請保留相關証據,辭職報告不做數的,建議采用特快專遞郵寄到人事部門。以此証明接收証據。
合法補償?除了應該給予補償的工資及社保,沒有什么了吧,因為你是提出離職的,公司沒有相應的補償金哦。
6.另外補充,現在還沒有那部法律明確要求公司給員工漲工資,即使勞動合同法也是說:不低于原來來工資水平。
以上個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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