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可否这样签?
由于我公司的销售业务人员都分布在全国各地,两三个月才回公司一次,一切费用都是公司先垫付的。社保保险如果在企业所在地办理不便于操作,他们流动性太强。如果从员工户口所在地或者说工作所在地办理企业也是没法操作的。企业能否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社会保险由员工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体身份办理社会保险,并以当地最低标准缴费,每月或每季度,公司凭缴费发票或能证明缴费数额的证明材料给予报销。如按以上在合同中双方签字约定了,以后企业还会不会承担一些法律风险呢?其实还有一部分员工根本就不愿意缴保险,能否让他们本人写一份书面申请给企业呢?
请各位前辈多指点,本人接触人力资源工作还不到一年。很多问题都不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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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社保是强制性的行政费用,因此,这种约定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交比较合适。回复: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可否这样签?
那如果说是员工自己要求的也不可以吗?还有好多人都是从一些单位内退下来,原单位也都还给他们缴的这种情况如何对待呢?。回复: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可否这样签?
其实员工要求不缴纳保险或按低于工资标准缴纳保险,员工每月实际收入就多了一些,公司相应承担缴纳的比例也少了。不少企业用这种方法降低成本但是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义务按规定缴纳,所以最好还是如实缴纳,因为员工以后要是倒打一耙说你不缴纳社保,公司会很被动,又要罚钱又得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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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首先公司虽然支付了保险费用,让员工自己去缴纳,这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员工拿了这笔钱不交给社保部门呢?同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同一不缴纳,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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