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yhuang 发表于 2008-4-3 16:24:00

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我的一个朋友从A公司离职10个月后又回到A公司,但工作岗位与以前不同了,A公司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这个符合新的劳动合同法吗?签2年合同。

咖啡屋里的女人 发表于 2008-4-3 16:29: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法好象没有这方面的界定,只说明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zuomiao 发表于 2008-4-4 21:48: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08-4-6 09:50: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
另需说明的是,10个月前是2007年,当时并未实施《劳动合同法》,所以可以约定试用期!

weijy 发表于 2008-4-11 14:05: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中间隔了10个月,又换了岗位,约定试用期没问题

^_^阳光 发表于 2008-4-25 16:58: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岗位不同 应该可以约定试用期

傲雪凌霜 发表于 2008-4-28 09:17: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针对你说的情况,已经解除过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约定试用期是不违法的,但试用期限要依据合同期限来判断是否违法,以完成一定显现的工作的即3个月以内的没有试用期,3个月-1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3年合同,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ghita 发表于 2008-4-28 16:11: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新法还没有实行10个月,即使新法规定同一公司不可约定两次试用期(个人觉得这条有漏洞),这也是2008年1月1日以后才生效。所以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且2个月试用期符合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的新法规定。

发表于 2008-4-29 23:25:00

回复:请问还要约定试用期吗?

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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