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4-10 14:45:00

辞退案件应该如何取证(转)

史小姐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班,由于史小姐怀孕,受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辞退,并且该事务所明确表示不会向史小姐发放工资。史小姐收到这一信息时,理智地向公司要求出具离职证明,并且说明这是自己寻找工作的一个基础,新的单位一般都要求看这一证明。公司遂向史小姐出具了该证明。随后史小姐就持该证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由于史小姐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曾经发生了辞退,而且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辞退是合法,故结果事务所败诉。

律师分析:

本案中史小姐在受到辞退时,就比较理性地保护了自己的权利。

在辞退案件中,员工如果想较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采集一下相关的证据:

1、辞退证明

这方面最好的证据是单位向员工发出的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要求是原件,上面需要盖有单位的公章。

一般的正规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皆会主动地向员工出示此通知。不出示此类通知的单位,一般是一些小型的或者成长型的公司。此类公司,之所以不出具书面通知,原因较为复杂,有的是本身缺乏相关意识,有的本来就是想少给员工证据,以避免仲裁风险。

当员工向单位索要此类证明时,需要采取委婉的方式。本案中史小姐所采用的方式,就比较可行。

如果在员工索要的情况下,单位仍然拒不支付时,员工就可以考虑采用录音的方式来固定此类证据。录音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证据采集方式。

2、工资发放记录

辞退之后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多为员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当然,月收入高于当地市平均工资三倍以上者,以当地市均工资的三倍为封顶。

这样以来,员工如果想得到符合实际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动地去采集这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以期获得真实的经济补偿金。

北京目前的实践,多数单位发放工资是采用银行卡打卡的方式进行的。所以员工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前往银行,打印银行帐户的对帐清单,并要求银行柜台盖章确认真实性。切记需要柜台盖章确认,否则就可能会不被仲裁或者法院认可。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不同的案件,员工需要尽到不同的举证责任。针对不同的目的,员工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取证方式,以求取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caohaiwei 发表于 2008-4-26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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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发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6-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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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音;
2、打印银行帐户的对帐清单;
的确是不错的方法哈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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