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文图斯 发表于 2008-5-13 17:21:00

连续工龄

随着薪酬制度的改革,工龄和工龄工资在报酬体系中的重要性在逐渐下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又一次把连续工龄推向热点和焦点的位置,规避和降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风险,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和效果,是每位从业人员的当务之急。下面是有关工龄的假设,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发表观点和看法,共同提高。
    张三于2007年5月1日与A公司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于2010年4月30期满并按规定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假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又于2010年10月1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张三于2011年5月1日提出了让A公司确认其工龄的要求。
    请大家选择并说出理由,张三的工龄是:A:5年     B:4年又7个月   C:7个月。

shmilyrs 发表于 2008-6-24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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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又7个月
但是如果中间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月1日就不一样了,好象就不能算之前的工龄了,除非与公司协商好在劳动合同最后一页的附件中注明

hnsyzhjh 发表于 2008-6-25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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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没有出台之前,该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是7个月。请注意工龄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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