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值的新劳动法培训,梁艳松老师主讲,才300元一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解读及立法趋势分析——暨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用工管理应用策略研讨会
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在5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在《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中浏览草案全文并提出意见。
此次公布的草案共有45条,主要就新《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终止等问题做了规定。在本次草案中,对于社会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14种情形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此外,女职工孕产期符合条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草案同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困难人员就业而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草案还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07年12月31日前的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面对上述一系列问题,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北京大学特聘教授,中华英才网专家团成员,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劳动法首席顾问专家梁艳松先生,他表示:“此前,坊间一度传闻该条例将在五一前后正式颁布,国务院法制办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之举表明了决策者的谨慎态度。从此次所公布的“草案”内容看,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法》表述上存在一些容易产生不解和歧义的条款做出更为细化的解释和完善,令其在《劳动合同法》框架内更富有操作性。在此前提下,“草案”也确保《劳动合同法》当中一些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规定的途径被坚决堵死。与此同时,也对劳资双方的利益做出了一定的平衡。”
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特别邀请梁艳松先生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在第一时间内对“草案”中45条相关内容做详细解读,同时做出立法趋势分析,届时梁先生将结合自己10余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及企业咨询案例,结合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的特点为企业做出较为详尽的应用策略辅导,机会难得,名额有限,园区企业报名从速!
一、培训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08年5月29日(上午9:30—12:30; 下午1:30—5:30)
三、培训费用
300元/人(含资料和午餐),两人以上(含两人)按照250元/人收取。
四、交费方式:培训当天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交纳
五、报名方式: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
)传真或邮件进行确认。
报名传真:68943788
咨询电话:68943188-8006
联 系 人:何老师
六、培训地点: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详细地址: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海淀资本中心)5层
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53、716、717、732、804、808、814、660、特4、
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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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执表请传至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企业服务部何老师收 传真:6894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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