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大家为我即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出招
背景:本人是某国企的“临时工”,和同样的岗位的正式工的待遇天壤之别,除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意外,无他。工资也是很低。08年新的劳动法出台后,单位有关人员也行动了,将我们与当地的人才劳动市场商议着,于是到了今天,也就是2008年5月22日,单位发给了我们此协议,要求我们无异议者签字。本人曾经是搞人力资源的,知道社会保险除了上述三个以外,还包括医疗保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等。
刚才问了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的客服,说医疗保险也是强制保险,同时问了当地的律师却说医疗保险不是强制保险。。。。。
现在个人比较关心的是
1、我能否要求派遣中心给我上医疗保险
2、工资数额并没有出险在合同上,我是否提出?
现在心情乱糟糟的,希望有人以专业的角度来解析我的这分不是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聘
用
合
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乙方声明:
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身份、学历、资历、职称(职务)、党团关系、婚姻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均是合法的,有效的,本人对上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乙方声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的家庭住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均为真实有效,如上述发生变化或更改,乙方于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声明人签字: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在
(用工单位)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待遇
1、乙方的劳动报酬(工资),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和计酬办法及岗位标准执行。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用工单位当地规定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原有各项保险关系转移至甲方办理接续手续,在用工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的前提下,方可享受各项保险待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说明具体原因:
)
3、乙方工作中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4、鉴于人才派遣工作的性质,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用工单位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患病、工伤或职业病、乙方怀孕等情况,由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的薪酬(工资)会相应调整;待岗期间,乙方享受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及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理解并接受本条约定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法监督、检查、管理乙方的权利;
2、甲方有根据国家法律、地方政府文件调整工资、福利的权利;
3、甲方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可以为乙方提供就业前培训工作,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薪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聘用合同、计划生育等劳动现场工作以外的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事宜。
3、为乙方人员工作调动和求职提供方便。
4、作为乙方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联系与工作有关的各种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获得政治荣誉、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
2、乙方有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
3、乙方有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
4、乙方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5、乙方有向甲方反映用工单位违法用工的权利;
(二) 乙方义务:
1、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所提供个人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再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4、认真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则及要求。
5、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尽职尽责,获取用工单位的满意。
6、乙方欲终止或解除此合同,应提前30 天书面告知甲方;
7、乙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即时将婚育情况告知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8、乙方需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赔,乙方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3、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或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未经甲方允许,与用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7、因乙方提供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退回甲方的,本合同终止。
(四)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发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退回甲方的,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单位设备、设施、工具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和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外泄,乙方应赔偿用工单位损失,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八条
乙方遇工伤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或用工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乙方因未按生产操做规定进行操作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保守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保障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如乙方结束或终止用工单位的工作,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者,也应在当天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因未按时办理手续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用工单位”是指与甲方形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甲方与用工单位续签人才派遣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人才派遣协议》内容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并承诺遵守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经唐山市人事局鉴证备案,鉴证机关、甲、乙双方、用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局聘用合同鉴证(章)
年
月
日
回复:恳求大家为我即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出招
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人应享有用工单位其他职工同等待遇,也就是同工同筹,你的合同里,还应标明,你的工资是多少 在深圳,医疗保险是规定的险种回复:恳求大家为我即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出招
:-| 我发现合同中没有写工资待遇,这是非法合同。因此我就签了。等我想走的时候随时走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