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搞行不行,通过合同无期限,而岗位有期限实际限制就业期,岗位限制1到2年,然后不续的话协商,不行就可以免责解约?请发表专业意见,最好是法律意见:(来4 z2 b/ E6 h9 q9 A
如: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实行岗位聘任制,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岗位聘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此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
:L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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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无人发表意见:~ :~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不知道诶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必备内容之一,岗位约定期限,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不代表岗位期限终止时劳动合同就终止,再说你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是在玩文字游戏:~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以劳动合同期限时间为准回复: 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原帖由 北京劳动法律网 于 2008-6-2 13:13:00 发表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必备内容之一,岗位约定期限,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不代表岗位期限终止时劳动合同就终止,再说你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是在玩文字游戏:~
对啊,岗位期限终止后,把不要的从经理搞成清洁工,然后估计就是协商解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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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宠着小猪 于 2008-6-3 8:29:00 发表以劳动合同期限时间为准
估计你没认真理解。。。。我说的是不行就协商,然后再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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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我觉得这样好像不行吧,合同签订时就要约定岗位的,如果因其他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的,可以协商调岗,但不能无原因地对这个岗位约定期限吧。回复: 大家看看这样搞合同行不行
原帖由 highjoy 于 2008-6-4 17:31:00 发表我觉得这样好像不行吧,合同签订时就要约定岗位的,如果因其他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的,可以协商调岗,但不能无原因地对这个岗位约定期限吧。
如果因其他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的,这个理由操作起来也太容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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