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k1110 发表于 2008-5-31 21:59:00

大家看看这样搞行不行

发在劳动区了
http://bbs.chinahrd.net/showtopic-122695.aspx

咔嚓咔嚓胡萝卜 发表于 2008-5-31 23:19:00

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行不行

哈哈,还在这里做一下链接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08-6-3 08:30:00

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行不行

已经回复了,个人认为仲裁以劳动合同为准.而且即使设置岗位有期限,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无期限,你还是必须要遵从劳动合同的约定!!

searching 发表于 2008-6-23 10:12:00

回复:大家看看这样搞行不行

路过路过,学习学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看看这样搞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