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李某2007年8月份到本市的一家单位担任后勤值班工作,工作时间为上24小时休24小时,每月工资640元(扣除养老医疗保险后),未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12月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此单位将这批后勤员工所有关系转到一家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于07年12月份给员工每人发放两份盖有公章的劳动合同,让员工在上面签字,但由于劳动合同上规定与实际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不符,劳动者拒签,派遣公司只将一份收回,并告知劳动者,此劳动合同已正式生效。2008年5月份,此单位的后勤主管与李某发生争执,要求李某停止工作,但又没有正当理由,第二日李某继续来上班,遭到警卫人员的拦截,称后勤主管不准李某进入,李某打电话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让李某回家等消息,称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6月初,李某要求派遣公司:
1、赔偿终止合同赔偿金半个月工资,未提前通知1个月工资;
2、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间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请问:如果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此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者的利益可以保证吗?
劳动合同未生效,可以要求自08年2月起每月双倍的工资补偿吗?
回复: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1、合同无效。因为劳动者没有在合同上签字。2、劳动关系成立。李某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关于未签合同。因为现在对于未签合同,在执法中有个缓冲时间,所以这方面可能得不到补偿。
3、具体补偿内容。一个月补偿金(因为是解除合同,所以从07年8月开始计算,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个月),而且因为是违法解除合同所以要双倍赔偿;一个月代通知金。至于加班费,需要李某举证加班的存在。
回复: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合同無效,勞動關系有效!未提前1個月通知解約額外支付一個月薪水;
無有效合同當無合同,支付多5個月薪水;
違法解除合同以兩備賠償金支付(0.5*2);
加班費可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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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很多要学习的回复: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同意3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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