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6-23 14:34:00

临时员工工伤,单位怎么处理?

本公司有一位装卸工人,在一个半月前一次装卸过程中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肘关节脱落,经医院治疗,骨头已经接上,现在休养,据医生建议,需要三个月时间才会完全康复。

医疗费用本公司全部报销了。现在每月发他最低生活工资850元/月。本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零时用工,请问此事我们公司该怎么与他解决?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哪方面提出?如公司提出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如果我们要协商解决需要补贴他多少才算合法?谢谢~

我爱书 发表于 2008-6-23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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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以下统称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工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一)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
  (二)少报职工人数,未给部分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三)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6-23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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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工伤保险,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只能你公司承担了,至于金额双方协商了。

快乐老五 发表于 2008-6-26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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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傷處理啊!
治療終結後如有疑問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評殘不入級即可;
工傷期間應給予平均工資,不能是最低薪資;
在勞動鑒定完後,依法給予補償;
因單位未簽合同、購保險,建議主動商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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