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雏菊 发表于 2008-7-25 16:49:00

关于待岗的问题!急征解决办法

公司因为经营需要裁掉了一个部门,但是其中有一个员工现在在哺乳期内,目前存在一个问题,安排该员工调岗她肯定是不接受的,如果安排待岗的话,她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可否按照最低劳动工资支付,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如果不能达成最低支付的协议,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是否可以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呢?

卖了桃花换酒钱 发表于 2008-7-26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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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按照最低劳动工资支付;
2、也不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劳动工资支付。

建议楼主再把劳动法好好看一遍~:Z

紫色雏菊 发表于 2008-7-27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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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听律师说如果达成协议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的。不过可实施性很少,员工不会接受的。
我感觉还是调岗比较好一些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7-28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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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职工一般按正常工作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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