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xuh 发表于 2008-8-31 13:27:00

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新的劳动法中有没有对兼职进行定义,换而言之,是否有规定一人能否同时有两份工作。
假设情景如下:两家公司中的一家公司知道此员工已有一份正式工作并同意接收此员工为正式员工,这样是否会导致两份社保和医保,若如此是否合法。若此公司和员工协商不缴纳社保医保,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第一家公司能否追究员工用业余时间找第二份工作。

金色太阳花 发表于 2008-8-31 20:41:00

回复: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1.不会导致两份社保和医保;因为第一家办理了录用关系,第二家是无法办理的。
2.两家企业都有知晓权,新法明确规定,不可因为兼职而影响到为第一家提供的服务。

yanxuh 发表于 2008-8-31 21:09:00

回复: 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原帖由 金色太阳花 于 2008-8-31 20:41:00 发表
1.不会导致两份社保和医保;因为第一家办理了录用关系,第二家是无法办理的。
2.两家企业都有知晓权,新法明确规定,不可因为兼职而影响到为第一家提供的服务。
两家公司都有知晓权,那是不是还须要告知第一雇主,要这样吗?谢谢

shicaiyuan 发表于 2008-9-1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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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在新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同时请楼主参考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工资支付条例,会有对最低小时工作标准(包括节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以及小时制的员工必须购买工伤保险的规定(可以两家以上的企业购买)。员工可以同时有两份工作(比如都是非全日制用功,也可以是一份全职,一份兼职,但前一份劳动合同应该不受后一份的影响)

Derek1288 发表于 2008-9-1 09:10:00

回复: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樓主說得好﹒其實只要兼職工作是在正常工作(簽訂合同公司)之余﹐且不影響正常工作即可﹒

珊多 发表于 2008-9-1 09:57:00

回复: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又学到了不少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9-2 14:26:00

回复: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因为专职劳动关系只能建立一个

yanxuh 发表于 2008-9-4 00:40:00

回复 7F 北京劳动法律网 的帖子

感谢大家对此帖的关注和解答。我想请教大家,专职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哪些材料,比如员工以前的学籍档案之类的材料。这些材料从员工离开学校后怎么转移,又有哪些材料是之后形成,怎样形成。而作为用人方,公司要有员工哪些的哪些材料,相关材料是公司保管还是由社会机构统一保管?谢谢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9-8 13:20:00

回复: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最主要的是劳动合同。
档案相关资料要看单位是否有存档资格了

yanxuh 发表于 2008-9-10 23:22:00

回复: 何为兼职,一人能同时有两份工作吗

刚毕业的我不知是否心态浮躁,在此想做个简单的“问卷”。大家有想过找兼职吗?想找兼职的朋友们,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想有一份兼职,工作太悠闲?工资低?还是想有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生活圈子。大家一起讨论工作与生活怎样融合,怎样的工作内容方式和工作报酬是大家所期望的?我是今年的毕业生,现在工作中,但收入不能满足我的需求,加上工作内容方式非我喜欢,觉得生活索然无味,有点迷茫,想和大家一起谈谈这个话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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