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mier 发表于 2008-9-5 09:02:00

签合同以前年度的劳动关系算不算?

我公司于99年成立,截止到2008年,已有很多5年——9年的员工了,但是单位从2008年1月1日前从未与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公司自2008年1月1日与员工签订了首次劳动合同,请问,2008年以前的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是否还有效,还是劳动关系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从本地问了一些律师,他们说,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刻起,你以前的工作年限都没有了,都重新计算了!!请问他这种说法对吗?

qingshuiwa 发表于 2008-9-5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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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龄之类是续延的,比如说工龄工资之类的
但是08年以前的劳动合同不记入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还有年休假只计算本公司的工龄但是可以延续08年以前的

yimier 发表于 2008-9-5 11:19:00

回复:签合同以前年度的劳动关系算不算?

请详细看看我上面的问题!
公司成立与99年,假如员工从99年1月1日入的职,截止到2008年1月1日为止,公司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从09年1月1日离职的话,单位应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前的工作年限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发表于 2008-9-12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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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有效的。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就相当于是订立了劳动合同的。但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在之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可七 发表于 2008-9-14 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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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不会因新法的出台而改变,员工的劳动关系还是存续的,如果员工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同样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9-18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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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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